辽宁沈阳强化服务,解决特殊群体购药需求******
近日,辽宁省沈阳市全面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,实施“乙类乙管”,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。
“‘乙类乙管’,重点是强化服务和保障。沈阳加强疾病监测预警,强化重点人群、重点单位、重点机构、重大活动的防控工作,大力开展居民健康教育。”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、主任梁宏军说。
截至目前,沈阳138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设置发热门诊,19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0家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发热诊室,24小时最大接诊量逾2万人。
为解决“药品难”等问题,浑南区构建“社区党组织+市场监督所网格员+药店负责人”的用药服务工作组,与辖区药房建立对接机制,形成需求清单,解决特殊群体购药需求。
“半天时间就把药送来了!”1月8日下午,家住浑南区彩霞社区的八旬老人张德容,收到了社区送来的退烧药。
“张阿姨是独居老人,收到求助信息后,我们第一时间安排给老人送药。”彩霞社区党委书记苏畅说,“我们将辖区内10家药房纳入社区服务矩阵,组成居民购药‘服务圈’,形成从社区到药房再到特殊人群的‘送药链’,解决药品配送‘最后一公里’难题。”
落实好“乙类乙管”,农村是一道重要关口。为此,沈阳加快构筑基层保健康防线,做好老年人、孕产妇、留守儿童等重点人员的健康监测,畅通转诊绿色通道,为农村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供便利服务。
康平县建立了多部门联合解决居民需求响应机制,以村为单位,10分钟内响应、急需解决的1小时办结、能力范围外的第一时间上报;组建社会心理援助志愿服务团队和心理危机干预团队,开通援助志愿服务热线。自1月1日以来,线上线下累计解决村民需求、进行心理疏导1876件次;发动农村党员、志愿者等力量,储备县乡村三级应急预备力量3165人。(人民日报 记者 辛 阳)
宁夏: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******
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(记者 杨迪)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,日前,宁夏民政厅、财政厅、人社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中提到,自今年1月1日起,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。
据介绍,《通知》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,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。《通知》规定,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,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。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,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、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、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。
《通知》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,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、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(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),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。
《通知》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:80-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,80-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;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。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:80-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,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。
《通知》介绍,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,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、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。有条件的地区,可适当提高标准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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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